中国法院网讯(廖佳)近日,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曹某敏等7名被告人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对被害人实施“套路引流”,被分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2020年11月份,被告人曹某敏伙同被告人袁某合伙在应城市“宇洋创业园”三楼经营“不问西东文化传媒公司”,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先后聘用被告人丁某依、王某飞、张某、吕某玉、周某作为员工。
该公司开展的业务模式是:在上家微信群中“接单”后,安排员工使用公司购买的抖音账号并将该账号包装成“男性”或者“女性”,有针对性的选择抖音用户,采用固定的“话术”将其“引流”到发单方所指定的微信号上进行“贴粉”(即为该微信号添加好友)从中牟利,为发单方指定的微信号每贴一个“粉”,曹某敏、袁某可以获利1.8元至2.1元费用。截止2021年3月10日,曹某敏获取网络犯罪团伙的转款共计11万余元,向袁某转账70817元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其他费用。
经查,丁某依2020年12月份“引流”的被害人聂某被上游犯罪团伙以婚恋交友的手段诈骗830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七名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为他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发布信息及提供指引访问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曹某敏、袁某经营“公司”,利用返点款向其他参与成员支付工资和其他费用,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被告人丁某依、王某飞、吕某玉、张某、周某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七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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