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故损毁他人车辆 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_湾区律师网

酒后无故损毁他人车辆 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2-08-19 00:24:08  浏览:1026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孙聪 廖诚伟)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郑某饮酒后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国法院网讯(孙聪 廖诚伟)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郑某饮酒后无故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21年6月17日晚,被告人郑某与朋友喝完酒后独自回家,当他走到家楼下时,在酒精的刺激作用下,他突然拿石头对正常停放在路边车位内的一辆车牌为赣C7xxxx的大众车肆意打砸,造成该车前挡风玻璃、反光镜等多个部位严重损坏。经鉴定,该车的受损部件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在喝酒后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清醒,但喝酒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郑某作为一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为自己喝酒后打砸车辆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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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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