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田枝柱)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判决由被告李某返还原告陈某彩礼50000元。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地方风俗进行看亲,看亲过程中,原告陈某共计给付被告李某彩礼8万元,之后双方开始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双方因琐事争吵闹分手。原告陈某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因协商不成,原告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彩礼。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按地方风俗看亲,在看亲过程中原告按照当地习俗给付了彩礼,看亲后原、被告有共同生活,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亦未举行结婚仪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原、被告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故原告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双方看亲后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同时,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本案彩礼应酌情返还,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李某返还原告陈某彩礼50000元。
判决作出后,被告李某不服判决,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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