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巫丽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刘某因对枪支有浓厚的兴趣,遂产生了要拥有一把枪支的想法,于是通过各类途经购得枪支一把并小心珍藏。2021年6月6日,刑警大队侦查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并从其店内及家中搜出枪托1个、铁质类枪管1根、铁质类枪管1根、类弹壳30余颗、射钉弹3千余颗、长单刃砍刀1把。经鉴定,该类猎枪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类枪管系枪支散件,其中20枚类弹药系具备弹药组成结构且具备枪弹功能的弹药。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关于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