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可希 许嘉)一男子逛超市时趁四下无人多次“顺走”生活日用品,不料被监控“抓获”。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敏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敏先后六次携带黑色背包到福鼎市某超市内,通过佯装购物,先将超市货架上的葡萄酒、洗面奶、电动剃须刀等商品放入超市购物篮内,后趁四周无人之机,将购物篮内大部分商品装进黑色背包内,将剩余少量商品带到收银台结账,以盗窃超市陈列架上的商品。经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658.9元。后陈某敏再次携带背包到该超市购买香烟时,被超市经营者控制,陈某敏将所盗物品交还经营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