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文招 谢灵)被告人易某、廖某在他人开设的赌场内工作,为赌场内参赌人员提供便利,并获取非法利益。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易某拘役六个月、廖某拘役五个月,二人均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被告人易某、廖某在易某辉等人(已判刑)开设的赌场内工作。易某负责管理筹码工作,廖某则在赌场内向赌博人员兜售香烟、饮料等物品,同时在赌场内负责守门、望风等工作,二人均从赌场内获取固定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易某、廖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但廖某的作用相对比易某要小,量刑时应予考虑;被告人易某、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