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赵倩)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判处被告人田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田某在其经营的手机专卖店,利用给客户实名办理手机卡之际,在开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新开的手机号码发送到其加入的多个贩卖手机号的微信群内,让对方以其提供的手机号码注册京东、抖音、陌陌等APP软件,田某共获利865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田某归案后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其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