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产品食用后恶心 诉请十倍赔偿被驳回_湾区律师网

网购产品食用后恶心 诉请十倍赔偿被驳回

2022-08-19 00:22:52  浏览:1212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曹军宇)原告周某在网络平台购买咖啡,表示食用后产生恶心、想吐等副作用,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物价款并进行十倍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曹军宇)原告周某在网络平台购买咖啡,表示食用后产生恶心、想吐等副作用,故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物价款并进行十倍赔偿。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经营客栈,时常有客户需要咖啡招待。2020年8月1日,周某在某公司于网络平台所经营的旗舰店购得黑咖啡,周某收货食用后,向平台客服反映出现了想吐、心慌、喉咙干等症状,并要求某公司提供检验报告、生产资质等,某公司回复称是周某食用方法不对,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检验报告、生产资质。

  法院认为,周某购买的咖啡外包装中已经标明了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某公司亦提交了该产品的检验报告证实该产品质量经检验为合格,现周某认为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十倍赔偿,应举证证明案涉产品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标准,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案涉商品存在上述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情况,故不足以认定案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周某要求退回货款及十倍赔偿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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