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对天津市首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23日,易网聚鲜公司从俄罗斯进口的冷冻鳕鱼4760箱(共计95.2吨)到达天津港。
为节省在港口等待消毒和核酸检测的压港经济成本,易网聚鲜公司于12月22日委托和鑫公司对该批鳕鱼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次日,该批鳕鱼经被告人陈某某(和鑫公司实际经营者)安排消毒后,被运输至海食界冷库等待入库。
12月24日,陈某某为满足易网聚鲜公司尽快卸货入库、节省运输成本的要求,在明知未对该批鳕鱼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通过在此前其他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上修改货物名称、柜号等信息的方式,故意伪造了4份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将该4份报告通过微信发送给易网聚鲜公司员工,致使该批鳕鱼于当日在海食界冷库卸货储存。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GPS核实,运载该批冷冻鳕鱼的4辆货车未按照申报离津路线行驶,存在返津回流情况,天津市交管局将上述情况反映给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局通知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查处。当晚,该批鳕鱼外包装样品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该案共计造成52人集中隔离,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为冷冻食品伪造多份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综合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津南区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记者张驰 见习记者范瑞恒)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