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西虹市首富被诉侵权案二审宣判:不侵权_湾区律师网

电影西虹市首富被诉侵权案二审宣判:不侵权

2022-08-19 00:22:22  浏览:1003  来源:高检网
  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宣判电影《西虹市首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法院...

  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该院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宣判电影《西虹市首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法院依法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不侵权原判。

  据介绍,上诉人认为电影《西虹市首富》抄袭其创作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与涉案剧本中相同或相近的思想或场景设定,在涉案剧本与涉案电影的同类题材下,完全可能由创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原告主张的著作权侵权,并不成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判断一部作品是否构成对另一部作品抄袭,一般情况下可以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判断原则和方法。本案虽然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直接接触”或“高接触概率”,但可以证明双方社交范围存在交集。在此情况下,不能否认本案仍然存在接触可能性,但接触概率较低。通过内容相似性比对,涉案电影与涉案剧本大纲在“表达”层面构成相似点有两处,一是私人演唱会明星客串出演;二是为真爱放弃遗产并触发隐藏继承规则的反转结局设计。但上述相似点或可来源于社会现象、常用题材,或存在合理改编理由,均未能达到难以解释的巧合程度,不足以反向推定存在高概率接触事实,无法排除双方属于“各自独立完成的相似表达”之情形。故上诉人关于涉案电影构成抄袭主张依据不足。(记者吴文诩)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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