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陈立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开宣判。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宣判。
2019年10月24日,被告人陈立伟驾驶向其儿子陈某借用、登记于其儿媳刘某名下的小汽车,于当日9时21分许,以每小时35至37公里的速度行驶至大渡河路525号路段处时,与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擦,陈立伟随后持续加速并多次变道逃逸。陈立伟驾车逃逸过程中,在红灯的情况下,仍以每小时121公里的速度冲闯路口,先后撞击到被害人金某驾驶的小汽车和被害人任某骑行的自行车。在前方大渡河路、金沙江路路口信号为红灯的情况下,陈立伟驾车以每小时119至123公里的速度冲闯,先后撞击被害人苗某骑行的电动车、被害人朱某靖驾驶的小汽车、被害人王某骑行的电动车,最终在路口东北角处连续撞击被害人邬某驾驶的小汽车及被害人朱某芳、张某等9位行人后才被熄停。后来,陈立伟被接警赶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上述过程中,被害人苗某被撞后当场死亡;被害人邬某等4人经送医院救治无效确认死亡;被害人任某等7人不同程度受伤;并造成3部机动车辆以及2部电动车等不同程度毁损。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立伟肇事后为逃逸,明知其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仍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持续高速行驶、多次变道及冲闯路口红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对被告人陈立伟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中核集团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钟宏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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