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悦)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此案中,被告系在建房屋屋主,原告与第三人系该房屋的施工人员。原告在施工工程中受伤,要求被告进行相关赔偿。审理法官为更好地化解多方矛盾,于庭前庭后均组织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调解成功。
2020年,被告胡某秋(房主)在自家房屋完成主体工程后,雇请第三人胡某爱对房屋进行粉刷、装修。后胡某爱邀请原告李某等人一起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工作,并约定由房主提供三餐,工资为200元/天。在施工过程中,因绑扎支架的钢丝断裂,李某跌下支架受伤,后因协商赔偿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中的第三人胡某爱与被告胡某秋系邻居,且被告胡某秋一方考虑容易就本案的赔偿事宜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故向本院申请将胡某爱追加为第三人而非被告。
在考虑到各方的权益后,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就原告的损失向被告及第三人释明了具体的赔偿金额及责任承担缘由,被告胡某秋当即表示,应由第三人胡某爱承担的赔偿金额,被告为缓解邻里关系,自愿一并承担。法官认为,被告胡某秋自愿承担第三人胡某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属于对其自身权益的支配处理,且有助于就本案的一次性处理,也有利于今后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邻里相处,故同意被告胡某秋的请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16000元赔偿款,纠纷顺利化解。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临时工”仅工作了一天,构不构成劳动关系?法院:符合构成要件,劳动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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