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以每套300元至400元的价格,收购约10套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身份证号码、电话卡、u盾),以每套600元的价格贩卖给曹某,曹某将从李某处收购的银行卡四件套,与自己从他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四件套共20套,以每套2000元的价格欲贩卖给被告人赖某,赖某当面验卡后收购了4套。被告人钟某以每套500元的价格收购24套银行卡四件套后,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联系贩卖给被告人赖某,赖某再联系贩卖给其上线人员。
案发后,被告人钟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赃1万元。被告人赖某主动退赃1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付晓 本想入股好友公司,共同经营获益,没想到还未完成股权转让,公司就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