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水曲柳系第三纪孑遗种。与胡桃楸、黄菠萝被称为中国东北珍贵的“三大硬阔树种”,它们的木材坚硬致密,纹理美观,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然而,在林区里,一颗长势良好的野生水曲柳却被毒死,是什么有原因呢?日前,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判决。
据悉,刘某某为防止自家田地边生长的一株水曲柳影响农作物生长,于2020年4月,携带手斧私自进入吉林省红石林业局梨树经营所施业区内,先用手斧将该株水曲柳根部凿出树洞,而后将用于除草的剩余农药倒入其凿出的树洞内,致使该株水曲柳死亡。案发后,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某非法毁坏的树木为水曲柳,根径24厘米,核立木蓄积0.2012立方米,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一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考虑到其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主动与受损方红石林业局签订了复绿补种协议,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刘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