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夫妻二人分别获刑_湾区律师网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夫妻二人分别获刑

2022-08-19 00:21:53  浏览:1074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张艺颖 熊晓强)“太傻了,我们真的后悔了......”2021年9月18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四号审判庭正在审理一起拒不执...

  中国法院网讯(张艺颖 熊晓强)“太傻了,我们真的后悔了......”2021年9月18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四号审判庭正在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声泪俱下,悔恨不已......

  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18年11月6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王某、宗某(系夫妻),共同支付于某7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和宗某未履行上述判决,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5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作出报告财产令及执行通知书,王某、宗某仍不执行判决。2019年8月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对宗某司法拘留;2019年8月至10月,王某共偿还了30余万元执行款,后王某和宗某离开居住地,彻底失去了联系。经调查,2019年10月1日,王某和宗某将其开办的灵宝市某幼儿园转让给李某等人,收取160万元转让费。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和宗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惩处。综合王某、宗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宗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该案中,被告人王某和宗某有能力偿还欠款,却为了逃避执行,将自己的财产予以转移,并离开居住地,躲避执行,致使涉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法官在此提醒大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自作聪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不仅影响征信,还会给被执行人的出行、消费、子女入学、就业等多方面产生影响,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刑罚。不要等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再追悔莫及,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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