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游绍平)女子在欧洲杯足球赛为某赌球网站担任代理,通过组建微信群招揽赌客接受押注并抽头渔利。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开设赌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燕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21年6月至7月欧洲杯足球赛期间,黄某燕通过他人拿到某赌博网站盘口账户。不久,黄某燕便以“球迷”为幌子,组建“欧洲足坛精英论”、“欧洲杯球迷讨论”、“欧洲杯赛事”等微信群,招揽赌客,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接收赌注共计911850元,再为赌客在上述赌博网站上押注,从中牟利20000元。后黄某燕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出违法所得2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球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为省中介费“跳单”私下交易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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