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误踩宠物狗被咬伤,接种狂犬病疫苗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为避免疫苗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遂选择终止妊娠,其接种疫苗和引产的费用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部分支持了孕妇的诉讼请求,判决动物饲养人赔偿孕妇各项损失的50%。
2023年12月18日晚,原告吴某在被告邓某经营的文印店打印资料时,不小心踩到邓某饲养的宠物狗,该宠物狗咬伤了吴某左脚。后吴某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并自行支付了疫苗费用。三周后,吴某发现自己在注射疫苗时已怀孕,为避免狂犬病疫苗对腹中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吴某选择终止妊娠。
吴某认为,自己系被邓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后注射狂犬病疫苗,因担心疫苗导致胎儿发育不良而不得不选择终止妊娠,邓某作为宠物狗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遂诉至法院,请求邓某支付疫苗费用,并赔偿其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邓某则认为,吴某系自己踩到了宠物狗才会被咬伤,且注射狂犬病疫苗并不必然影响胎儿发育,邓某选择终止妊娠产生的后果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饲养的宠物狗将吴某咬伤,由此造成吴某损失,邓某作为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宠物狗咬人系因吴某误踩所致,吴某对该致害行为具有过失,故应当减轻邓某的责任。另外,吴某因担心疫苗会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而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此行为系符合普通人医学认知的正常行为,故对吴某诉请的注射狂犬病疫苗与终止妊娠手术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在50%范围内予以支持,最终判决邓某赔偿吴某各项费用损失2114.83元。
宣判后,吴某、邓某均未提起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刘洋 赵莉 苏娅鑫)
法官说法
生育健康的孩子是父母的期待,虽然注射狂犬病疫苗是否影响胎儿发育在医学上尚无定论,但疫苗使用说明中含有“孕妇慎用”提示,意味着疫苗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本案中,吴某注射狂犬病疫苗后发现怀孕并选择终止妊娠,符合普通人的正常医学认知。其被犬只咬伤注射狂犬病疫苗与终止妊娠间具有因果关系,故终止妊娠产生的损害,属于犬只致损责任范围,犬只饲养人邓某应予赔偿。鉴于犬只咬人系吴某误踩所致,吴某对该致害行为具有过失,法院遂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认定二人分别承担50%的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擅将耕地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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