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为啥又反悔?_湾区律师网

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为啥又反悔?

2025-04-21 08:58:49  浏览:60  来源:网络
“我们一起去问过了,派出所说按照政策规定,张某的孙辈不能落户,现在她知道不是我们在阻挠,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检...

“我们一起去问过了,派出所说按照政策规定,张某的孙辈不能落户,现在她知道不是我们在阻挠,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艳霞就一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时,当事人王某表示问题已经圆满解决,婆媳间的隔阂已日渐消解。

这起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由一位再婚老人的家事引发。

70岁的房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一对儿女长大成人。2018年,房某结识了外省来京打工的张某,并与张某领取了结婚证。房某再婚后和儿子儿媳在老宅一起生活。由于家庭琐事和债务纠纷,两代人的矛盾愈演愈烈。儿媳王某为此还提出离婚。为了儿子的家庭稳定,房某于2019年通过诉讼将共同居住但登记在其名下的老宅四间房过户给了儿子。

2023年,房某与张某结婚满五年,按北京市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张某可以办理北京户口。但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房主房某的儿子及房屋共有人儿媳王某的同意和配合。因两代人积怨已久,儿子儿媳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为此,房某对将老宅过户给儿子一事起了反悔之意,并于2023年9月向延庆区检察院申请对多年前那起过户房产的民事诉讼案件予以监督纠正。

该院李艳霞办案组经调查核实,确认该案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当年将老宅过户给儿子是房某的真实意愿,整个诉讼过程并无不当之处,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不存在启动检察监督的理由。但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老两口和儿子儿媳的矛盾只会越来越激烈。为解决房某一家的纠纷,办案组先后走访村委会、乡政府及邻里乡亲,深入了解矛盾根源,并多次做房某儿子儿媳的思想工作。沟通中,检察官得知,房某儿子儿媳不愿配合张某办理落户的顾虑主要有两点:一是担心张某落户后会争夺房产;二是担心张某的子女也会随之落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帮他们打消这些顾虑,办案组前往辖区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北京市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后,向房某的儿子儿媳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根据政策规定,‘投靠人必须与被投靠人落户在同一地址,子女投靠仅限未成年人且只能有一人投靠’。张某的子女都已成年并成家,不符合投靠条件。”与此同时,检察官再次向房某和张某确认了“只落户、不争房”的意思表示并告知了房某的儿子儿媳。经过多轮沟通,房某儿子儿媳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答应“坐下来谈谈”。

2023年11月,在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引导双方和解三个多小时后,房某的儿子儿媳最终同意配合张某落户,并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2024年1月,张某成功办理了落户手续。

不料,2024年11月,李艳霞又接到王某的“求助”电话:“张某现在又让我们配合给她孙子孙女落户,这可咋办?”

李艳霞在电话中再次向王某耐心解答了落户政策的相关规定,劝说王某心平气和地跟老人沟通,并建议她陪张某到相关部门核实。最终,在了解完落户政策后,张某未再坚持为自己的孙辈落户。房某一家的矛盾总算解决了。(简洁 霍琪 薛婕)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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