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硬件改造、软件破解等手段,把普通手机改装成窃密工具,在网上销售。经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谢某是某大专院校计算机专业的在校学生。2023年10月,谢某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具有偷录功能的手机,觉得销量还不错,便购买了二手手机、排线等,准备“大赚一笔”。谢某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将手机原有的前置摄像头拆下装入侧面耳机孔内,并安装熄屏录像软件,在网上售卖。
2024年1月,家住海门区的居民盛某因怀疑他人打牌出老千,遂购买了该款设备准备偷拍打牌过程。收到快递后,盛某意识到偷拍行为违法,便将快递上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该款改装手机疑似为窃照专用器材,立即对该案立案调查。
公安干警通过卖家账号的注册手机号确定犯罪嫌疑人谢某后,随即前往谢某所在学校将其抓获,并在谢某宿舍查获一部改装完成的手机及若干改装工具。谢某对自己非法销售改装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谢某非法获利3000余元。
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海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全面查清窃照设备销售情况,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又查找到另外3名购买人,并对3人购买器材的用途、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了解。经调查,其中一名购买人用该改装设备进行违法活动,偷拍他人隐私,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查明案件事实后,今年1月,海门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谢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朱玮婷 赵晓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廉价油漆“变脸”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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