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北京市首例利用人工智能(AI)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单位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罗某某、姚某某等4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缓刑,并处罚金6万元至2.5万元不等。
经查,被告人罗某某、姚某某等4人,于2024年3月至7月间,共谋从互联网平台下载他人美术作品后,使用开源软件生成侵权图片,制成拼图对外销售。经比对,被告人销售的多类拼图图样与张某、刘某某等多名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关键元素一致,属于实质相同。经查,上述各被告人于涉案期间共售出侵权拼图产品3000余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7万余元。
此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共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电子数据光盘56张、移动硬盘3个,全案电子数据以“T”为单位计算;前后开展了四次勘验检查辅助工作,追加刘某某等5名被侵权著作权人。
检察机关还查明,罗某某实际控制的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除为同案姚某某生产拼图外,另存在其他合法生产经营业务。办案人员通过查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明确涉案公司参与复制发行他人美术作品犯罪活动体现单位意志,相关违法所得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且公司并非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后依法追加单位犯罪。
今年5月,通州区检察院对罗某某等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对生产侵权拼图的福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加单位犯罪,一并提起公诉。据此,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利用恶意软件无卡取现电诈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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