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楼上邻居有矛盾,楼下住户在自家大门外喷涂“血债”和邻居姓氏符号,还挂铃铛、张贴举报材料。楼上邻居遂诉至法院,要求其清除。
8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判决被告限期清除。
案件漫画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供图
法院介绍,唐、张两位先生是楼上楼下邻居,两家曾因房屋漏水之事发生过冲突、打过官司。后来,楼下张家竟在自家入户门外喷涂“血债”字样以及略去首点的红色“唐”字符号,在符号上方设置铃铛一枚,还在“血”字位置张贴举报唐家夫妇的材料。
唐先生认为,因自己姓唐,略去首点的“唐”字符号有“人头落地”含义,铃铛就是小钟,在民间有丧钟、送终含义,此为死亡威胁,张家此举不但给唐家人造成人身安全担忧和心理负担,也给同一楼道和周边居民造成心理影响,遂诉至法院,要求张家予以清除。
张家则认为,“血债”及符号并非针对唐先生,设置铃铛也并没有违法,在自己家门上如何装饰是自己的权利,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包含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案涉字样、符号、装置等位于原告出入必经之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确已对原告的私人生活安宁构成侵扰。被告关于有权对自家入户门进行任意装饰的抗辩,属权利滥用,法院不予采纳。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限期清除。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该案明确了民事主体不得通过滥用权利的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案件中,两家人因为原本有心结,楼下就采取在自家门上画“符”挂“铃”的方式泄愤,这种不理性的行为不但让楼上住户产生心理不适,也影响社区整体的和谐安宁。被告辩称其有权对自家入户门进行任意装饰,属于权利滥用,不论是出于法律规定,还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均不应被支持。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