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河道一年多,沉车无人管?_湾区律师网

滞留河道一年多,沉车无人管?

2025-08-19 16:39:50  浏览:12  来源:网络
日前,在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监督下,浸泡在该县某河道内一年多的轿车残骸终于破水而出。困扰当地群众许久的河道沉车问题得以解决,河道也恢...

日前,在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监督下,浸泡在该县某河道内一年多的轿车残骸终于破水而出。困扰当地群众许久的河道沉车问题得以解决,河道也恢复了往日的畅通与洁净。

今年初,“益心为公”志愿者阳先生向纳雍县检察院反映,称其发现某河道内坠入一辆轿车,一年多都无人认领。随着时间推移,生锈的汽车不仅污染河道环境,更成为汛期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到现场查看,确认阳先生反映情况属实。今年2月25日,该院依法立案。检察官通过实地勘查河道环境、查阅交通事故卷宗和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走访周边村民、向专业领域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调查取证。

检察官发现,涉事轿车坠落位置处于河道中央较窄的地段,汛期将至,车辆残骸可能随水移动堵塞河道,严重威胁行洪安全。同时,专家指出,车辆长期浸泡会导致机油、重金属及蓄电池电解液泄漏,破坏水生态系统。若不及时清理,污染将随水流扩散,影响下游水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谁的轿车?为何滞留河道?经调查,检察官发现,2024年1月,此地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涉山间公路系沿河道而建,坡陡弯急且无防护栏,加上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坠入河道,车主当场死亡。由于该车系按揭购买,死者家属表示放弃其所有权。放款人系省外金融企业,也声明放弃对该车辆行使权利。由此,该车陷入无人认领、无人处置的状态。

事故发生后,附近村民代表多次向辖区政府、交警部门、水务部门等反映情况,但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根据法律规定,辖区政府对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负有法定监督管理职责。3月11日,纳雍县检察院向辖区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辖区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专业打捞队伍,对河道沉车进行打捞清理并将车辆残骸存放于属地派出所,在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告后再予以妥善处置。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辖区政府筹集资金,对案涉路段加装了2000米防护栏杆,在车辆侧翻点设置警示牌,并依托河长制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查。(柳盘龙 邓玉霞)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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