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令_湾区律师网

税务(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令

2022-05-24 00:47:03  浏览:960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112章第14A(5)条)

〔1996年6月28日〕

(本为1996年第293号法律公告)

第1条 信贷评级规定不适用 版本日期 14/11/2003

本条例第14A(4)条中“债务票据”的定义的(b)段所述的关于信贷评级的条文,不适用于附表所列的法定法团或由政府全资拥有或部分拥有的法团所发行的债务票据。

(1996年制定。1998年第73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13号第65条;2003年第34号第5条)

第2条 最低面额 版本日期 14/11/2003

就附表所列的法定法团或由政府全资拥有或部分拥有的法团所发行的债务票据而言,本条例第14A(4)条中“债务票据”的定义的(d)(i)段所述的最低面额为$50000或等值外币。

(1996年制定。1998年第73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90号法律公告及1999年第44号第12条;2000年第13号第65条;2003年第34号第6条)

附表 版本日期 30/06/2000

[第1及2条]

1.地铁有限公司,在政府实益拥有超过一半的地铁有限公司当其时已发行股本面值的期间。(2000年第13号第65条)

2.机场管理局。

3.九广铁路公司。

4.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1998年第73号法律公告)

(1996年制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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