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35/89/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5-10
实施日期 1970-01-01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五月十八日
鉴于有需要对五月二十日第15/78/M号法令所设立之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之组织再行重组,更替其主席及调整其成员之薪酬;
基此;
经听取咨询会之意见;
澳门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制订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如下条文: 第一条 五月二十日第15/78/M号法令第二条及第四条修订如下: 第二条 一、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附设于教育司,其组织如下:
a)教育司司长任主席;
b)总督指派委员六名,有本地区自主机构、澳门保安部 队、新闻司、华务司、行政暨公职司及澳门文化学会之代表;
c)委员三名,经委员会主席建议由总督指派,其中一名为 推广及/或演艺机构代表。
二、秘书一名,由委员会主席指派一名教育司公职人员担任,但无表决权。 第四条 委员会主席倘不在或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由上级指派一名委员代替。 第二条 一、公开映、演甄审委员会主席、各委员及秘书,每月有权收取相当于公职人员薪俸表索引100点的百分之二十五及百分之二十薪酬。
二、倘委员会成员被通知出席,每缺席一次,将被扣除上款所指薪酬的八分之一。 第三条 澳门文化司署应对公开影演甄审委员会之运作提供必须之行政上及财政上之补助。*
* 已更改 - 请查阅:第40/93/M号法令 第四条 撤消七月一日第20/78/M号法令。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日通过
颁行
总督 文礼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设立文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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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