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在澳门硬性规定接种预防天花疾苗条例_湾区律师网

撤销在澳门硬性规定接种预防天花疾苗条例

2022-05-23 23:43:25  浏览:1034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25/80/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0-07-31 实...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25/80/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0-07-31

实施日期 1980-07-31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八月二日

根据现行《公务员通则》第十二条g项规定,所有投考担任公共职务者均需身体健康,除其它文件外,彼等尚须提交一份接种天花疫苗之证明书,以证明其身体健康。

鉴于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已于全球根除天花,因此,无须再接种天花疫苗,故废止任何强制实施该接种之法例;

另一方面,鉴于须为前往仍要求接种天花疫苗之国家之人接种该疫苗;

应卫生司之建议;

经听取政府咨询会意见后;

总督行使经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之《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第一款所赋予之权能,命令制定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条文如下:

第一条 于澳门废除接种天花疫苗之法定义务。

第二条 继续为因前往要求接种天花疫苗之国家而须出示有关证明书之人士接种疫苗。

一九八○年七月三十一签署。

命令公布。

总督 伊芝迪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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