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2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8:22  浏览:122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2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第162/2007及第17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定的每月报酬。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14
【法规编号】 654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8/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调整第162/2007及第17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定的每月报酬。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号法令核准的《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三十条第六款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据第1/2008号法律规定,第16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订定的每月报酬调整为$28,320.00(澳门币贰万捌仟叁佰贰拾元整)。
  
  二、根据第1/2008号法律规定,第17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订定的每月报酬调整为$39,825.00(澳门币叁万玖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三、维持第162/2007号及第17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的其他规定。
  
  四、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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