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27  浏览:89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开设公共卫生学博士学位课程。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3-10
【法规编号】 66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开设公共卫生学博士学位课程。


  在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科技大学健康科学学院开设公共卫生学博士学位课程。
  
  二、本课程包括以下研究范围:
  
  (一)社区及家庭医学
  
  (二)流行病学及生物统计学
  
  (三)人口健康及健康促进
  
  (四)卫生防护学
  
  (五)医疗系统
  
  (六)老年健康学
  
  (七)心理医学及社会健康学
  
  (八)男士健康学
  
  (九)妇女健康学
  
  (十)职业医学
  
  (十一)环境卫生与安全
  
  (十二)国际卫生及旅游医学
  
  (十三)灾难医学
  
  三、课程期限至少为三年。
  
  四、课程以中文及英文授课。
  
  五、为取得博士学位,尚须撰写一篇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评审及答辩。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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