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65/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23  浏览:863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65/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主席。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04
【法规编号】 682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5/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委任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主席。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及经第6/2005号行政命令确认的第12/2000号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权限,并根据第2/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通过的《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规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容光亮为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主席,以代替刘玉叶的职务。
  
  二、保留第68/2006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的其他规定。
  
  三、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
  
  ———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於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陆洁婵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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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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