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384/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1:43  浏览:89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384/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体育发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财政年度第三补充预算。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28
【法规编号】 70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84/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体育发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财政年度第三补充预算。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号法令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体育发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财政年度第三补充预算,金额为$46,850,000.00(澳门币肆仟陆佰捌拾伍万元整),该预算为本批示之组成部分。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体育发展基金第三补充预算
  
  二零零六年财政年度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章
  
  节
  
  条
  
  款
  
  项
  
  经常收入
  
  转移
  
  05
  
  01
  
  01
  
  特区政府津贴
  
  $ 46,850,000.00
  
  经常开支
  
  02
  
  00
  
  00
  
  00
  
  资产及劳务
  
  02
  
  03
  
  00
  
  00
  
  劳务之取得
  
  02
  
  03
  
  02
  
  00
  
  设施之负担
  
  02
  
  03
  
  02
  
  01
  
  电费
  
  $ 7,000,000.00
  
  02
  
  03
  
  02
  
  02
  
  设施之其他负担
  
  $ 4,950,000.00
  
  02
  
  03
  
  09
  
  00
  
  未列明之负担
  
  02
  
  03
  
  09
  
  01
  
  特别计划
  
  02
  
  03
  
  09
  
  01
  
  14
  
  体育健身兴趣班
  
  $ 500,000.00
  
  02
  
  03
  
  09
  
  01
  
  99
  
  其他特别计划
  
  $ 4,000,000.00
  
  04
  
  00
  
  00
  
  00
  
  经常转移
  
  04
  
  02
  
  00
  
  00
  
  私立机构
  
  04
  
  02
  
  01
  
  00
  
  固定资助
  
  $ 400,000.00
  
  04
  
  02
  
  02
  
  00
  
  特别及个别资助
  
  04
  
  02
  
  02
  
  09
  
  其他特别及个别资助
  
  $ 3,000,000.00
  
  09
  
  00
  
  00
  
  00
  
  财务活动
  
  09
  
  01
  
  00
  
  00
  
  财务资产
  
  09
  
  01
  
  03
  
  00
  
  出资证券
  
  $ 27,000,000.00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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