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贩卖盗版电子书?这“事业”干不得_湾区律师网

网上贩卖盗版电子书?这“事业”干不得

2024-03-15 09:28:16  浏览:952  来源:法治网
互联网时代,一些人选择将阅读从纸质书籍转移到电子产品上,随着电子书阅读需求增加,不法分子也窥到了“商机”。通过网络寻找书籍资源,未...

互联网时代,一些人选择将阅读从纸质书籍转移到电子产品上,随着电子书阅读需求增加,不法分子也窥到了“商机”。通过网络寻找书籍资源,未经作者授权以低价出售盗版电子书非法牟利,王某、吴某夫妇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还触犯了法律红线。

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3万元;吴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王某平日喜欢看电子书,在搜集电子书的过程中,发现网上有不少人在“求资源”。想到自己这些年积累了不少电子书资源,王某“灵光乍现”,想着可以搭建一个平台将这些电子书资源低价转卖赚钱。2019年7月,在和妻子吴某商量后,两人开始经营起贩卖电子书的“事业”。

为了扩充自己的书籍库,王某通过购买、网络下载等途径收集了大量电子书,后搭建本地资源数据库,将手中的电子书全部存储在搭建的服务器平台上,并开设了专门贩卖电子书籍资源的网店,妻子吴某负责网店的日常经营。

网店实行会员制销售模式,即客户可选择不同价位,付款后成为一年、三年、五年会员等,充值后就能无限量阅读王某储存在服务器上的盗版电子书。因价格相比在正版阅读平台上付费阅读的价格便宜不少,充值会员的顾客络绎不绝。

为方便网店管理,王某还建立了电子书检索数据库,客户下单后,只要添加王某提供的微信AI机器人为好友,将想要的电子书对应编号发送给微信AI机器人,就能收到电子书文件。

王某、吴某夫妇的生意做得火热,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8月,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并将两人抓获归案。截至案发,王某、吴某二人共通过销售侵权电子书籍非法获利16万余元。2023年11月30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王某、吴某二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吴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徐杰瑛)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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