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在卤肉中添加增色剂获刑 并被判处赔偿和公开道歉_湾区律师网

店老板在卤肉中添加增色剂获刑 并被判处赔偿和公开道歉

2023-02-06 10:35:47  浏览:1252  来源:正义网
2020年10月,梁某在栾川县城经营一家卤肉店,生意虽谈不上火爆,但每天都有固定的收入。可梁某不甘于此,为了产品有个好卖相,吸引更多顾客,同年11月16日,她从网上购买了1公斤亚硝酸钠,并在制作卤肉时将不定量的亚硝酸钠加进汤锅内。

  “由于本人在熟食品加工中添加有害物品,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特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2022年11月8日,在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某卤肉店老板梁某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10月,梁某在栾川县城经营一家卤肉店,生意虽谈不上火爆,但每天都有固定的收入。可梁某不甘于此,为了产品有个好卖相,吸引更多顾客,同年11月16日,她从网上购买了1公斤亚硝酸钠,并在制作卤肉时将不定量的亚硝酸钠加进汤锅内。

  2021年6月22日,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梁某店内对其自制的卤肉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抽检,发现了其制作的卤肉中含有亚硝酸钠成分,并当场在该店内查获一包已开封使用的亚硝酸钠。

  2021年11月23日,栾川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梁某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栾川县法院经审理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支付5000元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梁某缴纳了刑事部分的罚金,而民事部分的判决迟迟没执行到位,对此,栾川县检察院与法院沟通后,在2022年11月8日监督梁某对民事部分执行到位。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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