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藕田内喷洒有毒农药获刑_湾区律师网

在藕田内喷洒有毒农药获刑

2023-05-29 15:28:05  浏览:1025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明知“甲拌磷...

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22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明知“甲拌磷”是国家禁止在果蔬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农药,且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成分,仍在其承包种植的藕田内喷洒使用。后周边群众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案发。

宝坻区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蔬菜类食用农产品种植经营活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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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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