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巨额罚单撤销了_湾区律师网

老人的巨额罚单撤销了

2024-01-15 10:23:47  浏览:963  来源:法治网
近日,65岁的李某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向检察官王立表达谢意,直言自己四处奔走多年,想撤销的巨额罚单始终撤不掉。最终,在检察...

近日,65岁的李某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向检察官王立表达谢意,直言自己四处奔走多年,想撤销的巨额罚单始终撤不掉。最终,在检察官帮助下,巨额罚单被职能部门撤销。

2023年2月,南阳市信访部门将该案线索移交宛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向检察官讲述了多年前无端背负巨额罚单且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那是2014年3月,李某将800平方米菜地出租给同村村民张某等人,收取租金9万元。后来,张某等人将该土地非法转租给赵某用于非农业建设,并获利24万元。2015年7月,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对李某“非法出租土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万元,并罚款1.6万元。随后,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宛城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还原了事实真相。经查,自然资源部门在调查赵某违法占地案时,张某等人为使自身免于处罚,便诱骗李某接受处理。李某受张某等人迷惑,谎称其委托张某等人出租土地给赵某,自然资源部门明知该证言与其他证据不符,仍认定李某违法出租土地。纵观全案,李某与张某等人系合法租赁关系,并非委托租赁关系,该案行政处罚对象错误,违法所得数额认定也有错误。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未发现自然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且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因此错误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2023年7月,宛城区检察院分别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处理。不久前,自然资源部门复函称,原处罚对象错误,李某不应承担责任,已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复函称,已撤销原准予执行行政裁定书,并终结了执行程序。

至此,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彻底解决了李某的糟心事,这起困扰李某多年的行政争议被依法化解。(汪宇堂 魏颖 王峰)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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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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