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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

2024-03-29 11:34:06  浏览:1093  来源:法治网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庭宣判郭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庭宣判郭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9.6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被告人郭某租用房屋、雇佣业务员,以电话推销、快递邮寄的方式向老年人销售男性保健食品,同年6月,郭某在销售保健食品海绵体修复素、海绵体修复膏时,为牟取私利,在明知保健食品“肾黄金”无任何合格证明且掺有处方药西地那非、不当食用可能引起高血压等疾病的情况下,仍购进“肾黄金”,并将其作为赠品,与海绵体修复素、海绵体修复膏进行捆绑销售。

截至案发之时,郭某共进购“肾黄金”750盒,已销售645盒,销售金额47899元。其余尚未售出的“肾黄金”105盒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肾黄金”中检测出了保健食品中禁止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刑法中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郭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贺雪丽 许颖 白冰)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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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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