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性侵幼女一案_湾区律师网

被告人李某某性侵幼女一案

2024-03-28 15:25:55  浏览:1530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1年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1981年7月11日)通过亲戚关系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出生于1999年10月26日),之后二人常在电话中聊天。

  2011年年底,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1981年7月11日)通过亲戚关系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出生于1999年10月26日),之后二人常在电话中聊天。

  2012年1月,李某某与李某见面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行为。李某的母亲知情后,与李某某发生争执并明确告知其李某不满14周岁。随后,李某某带李某离家到外地打工,其间多次与李某发生性行为,致李某怀孕。

  2012年6月,李某某带李某到重庆市打工,与李某的母亲居住在一起。2012年9月18日,李某产下一女婴。公安机关接李某母亲报案后,在医院将李某某捉获。

  李某某在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带李某外出打工,并多次与李某发生性行为,致李某再次怀孕,于2013年8月产下一男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官点评:未成年人缺乏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容易导致其极度渴望被照顾和呵护,有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心理来欺骗伤害未成年人。为此,法官建议,家长应当为孩子树立正面、积极的榜样,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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