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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2022-05-24 19:24:06  浏览:1444  来源:网络
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简称甲方,承买人×××简称乙方,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

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简称甲方,承买人×××简称乙方,兹为××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货××件卖与乙方,约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年×月×日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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