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钢材协议-合同范本_湾区律师网

委托加工钢材协议-合同范本

2022-05-31 21:22:18  浏览:1393  来源:网络
委托加工钢材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

委托加工钢材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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