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合同范本_湾区律师网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合同范本

2022-05-31 21:44:40  浏览:1746  来源:网络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     ┌──┬─────────┬─────────┬──────────┐  │...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


  

  ┌──┬─────────┬─────────┬──────────┐
  │变更│ 到达港(地)  │ 换装(港)地  │    收货人   │
  │  ├─────────┼─────────┼──────────┤
  │事项│         │         │          │
  ├─┬┴──────┬──┴──┬──────┼──────┬───┤
  │原│ 起运港(地)│ 托运人 │换装港(地)│到达港(地)│收货人│
  │票├───────┼─────┼──────┼──────┼───┤
  │据│       │     │      │      │   │
  │记├───────┼─────┼──────┼──────┼───┤
  │载│       │     │      │托运人确定 │   │
  │事│  货名   │ 件数  │  包装  ├──┬───┤承运 │
  │项│       │     │      │重量│体积 │日期 │
  │ ├───────┼─────┼──────┼──┴───┼───┤
  │ │       │     │      │      │   │
  ├─┴──┬────┴─────┴──────┴──────┴───┤
  │ 记事 │                            │
  └────┴────────────────────────────┘
  

         提出变更单位:           公章:
  〔说明〕
  托运人要求变更到达港、换装港和收货人时,可随附提货凭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到达港或换装港承运人提出,同一运单的货物只能变更一次但不得变更其中的一部分。
  规格:长13厘米,宽19厘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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