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案件是首批通过行政途径对药品专利纠纷进行早期解决的裁决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五人合议组,合议组成员均具备药品或化学等领域资深专利审查经验。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组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取相关证据,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证据交换和庭前会议,并经口头审理、合议组合议,公正、及时地审结案件。该批案件审理周期仅为六个月,高效地处理了药品上市审评审批过程中产生的专利纠纷,也为审理同类案件积累了实践经验。
2021年6月,修改后的专利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六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与有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行政裁决。2021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首批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裁决请求59件,目前已对符合受理条件的39件请求予以立案。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依规推进对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审理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机制建设、标准统一、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运行,维护药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新药研究,降低仿制药上市后专利侵权风险。
文章来源于上海知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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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专利敲诈勒索案二审宣判! - 深圳专利律师 专利诉讼代理 专利侵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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