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隐形加班”需改变工时管理模式_湾区律师网

化解“隐形加班”需改变工时管理模式

2023-11-14 10:41:32  浏览:1131  来源:光明网
  随着社会业态的发展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经营与服务突破了工作地点与工作时间的限制,步入到全时空的新阶段,一些行业、...

  随着社会业态的发展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经营与服务突破了工作地点与工作时间的限制,步入到全时空的新阶段,一些行业、职业可以不受固定时间与地点的限制,创造出相应的产品与服务,这也必然使得员工的工作无法局限于传统的工作时间,进而弱化了工作与生活的界线。这些在诸如产品营销、技术服务等行业尤其突出,这也导致了所谓的“隐形加班”困扰。

  客观来说,劳动者一旦从事了这类职业,所谓的私人时间不理工作其实并不现实,毕竟这类职业大多以服务客户为中心,需要随时的沟通、处理与反馈,这是与以产品制造等为中心的劳动的本质区别。而之所以出现“隐形加班”的困扰,或许并不在于所谓的私人时间被一些工作处理所占用,而是传统工时束缚背景下劳动负担的延伸加码。

  要消除“隐形加班”的困扰,较合理的做法是减轻此类职业者的工作负担。换言之,新形态有新形态的工作规律,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管理制度,而非“新旧杂陈”,叠加不必要的束缚与负担。

  所以,化解“隐形加班”困扰,关键还是要引导这些行业跳出传统“朝九晚五”的工时管理模式,采取更为灵活、人性、科学的劳动管理方式。如,对“灵活工作”适当折算工时,相应缩短集中工作时间,赋予员工更多弹性作息安排的空间,允许员工自主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做到双向兼顾、相得益彰。(房清江)

[ 责编:余晓妍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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