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高校实验室实行安全分级分类管理_湾区律师网

教育部要求高校实验室实行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2024-04-24 09:17:45  浏览:905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加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近日,教育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为加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近日,教育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高校实验室实行安全分级分类管理。 

《办法》提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指导本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办法》要求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 

《办法》强调,高校应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