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11月1日起施行_湾区律师网

《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2022-07-03 17:19:27  浏览:1128  来源:法治网
原标题:《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禁止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甘肃省...

原标题:《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禁止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立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条例》已于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共34条。《条例》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同时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学校、旅游餐饮经营者、家庭以及餐饮外卖平台等各类社会主体的反餐饮浪费责任。

《条例》明确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其他形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小份、小量餐品,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积分奖励、折扣优惠等方式,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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