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3月11日签署了第七十三号、第七十四号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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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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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