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不利于身心健康 过节可别带娃去KTV 眼下正常生活在恢复,休闲娱乐场所也逐渐回暖,一些家长想带...
正义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郭荣荣 谷芳卿)12月26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专题培训班开班,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未成年人...
漫画/高岳● 玩剧本杀的青少年越来越多,且年龄越低喜欢的比例越高。然而,目前不少剧本杀存在血腥、暴力、色情、恐怖等内容,并不适合未成年...
□ 本报记者 蒲晓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互...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太原12月15日电 (刘小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
近年来,随着各类亲子节目、少儿节目的收视大热,一些未成年人小小年纪就进入了大众视野,产生了很高的流量,甚至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式与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同时通过加强社会调查,了解其个人成长经历、案外犯罪原因、羁押表现情况以及监护落实情况和社区矫治意见等,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量刑参考依据。
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揭露可能存在的犯罪行为,发贴人在其微博中发表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所发微博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该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行为人以未成年人违法为由对其作出侮辱行为,该行为对未成年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属于名誉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