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正处于实习期的赵娜(化名)接到了公司的《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公司以其“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随...
2018年4月12日,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人)就其持有的某注册商标(以下称涉案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复议被申请人)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复议被申请人经审查,作出《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理由为“该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经被撤销”。复议申请人不服该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8年6月21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人)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复议被申请人)做出的2018异0000003***YYDB《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
彭某某等40人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王基岭地块建设涉案建筑物。福建省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福安市住建局)对彭某某等40人作出《责令拆除通知书》。彭某某等40人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福安市住建局遂作出拆除公告,之后涉案建筑物已被拆除。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违法用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的,即使工程总承包商垫付劳动报酬,也不影响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作出的含有要求行为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思表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罪的前置条件的法律文书。行为人在被责令支付后以逃匿方式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案情】 2010年9月15日,曾志平向江西省万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乡镇信用社(以下简称A信用社)借款人民币20000元,并对利息进行...
案例1、1997年6月12日,A银行与B厂、C公司签订保证借款合同,约定B厂向A银行借款12万元,借款用途购材料,借款期自1997年6月17日起至1998年...
案情: 我叫张威,在一家国有软件公司工作。2001年6月20日应聘入司。2002年7月26日接到公司的辞退通知书,其中写道:“由于集团结构...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
【法规名称】 第7A章 租赁(终止租赁通知书)(豁除)(综合)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