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9日,李晓东在淘宝网购买了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仙公司)销售的白酒6瓶,网上商品页面描述为[白酒中国名牌52度五粮液(1618)500ml特价],成交价为8349元。
2014年4月8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特价49元。当日,王辛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以下两款移动电源:小米金属移动电源10400mAh银色69元,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银色39元。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人公司)是“双飞人”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的花露水、化妆品等。同时,双飞人公司还是两个核定使用在爽水产品上的双飞人立体商标的权利人。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观测或说明物体的形状和结构制作的立体作品。构成模型作品需具备三个条件:具有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在造型设计上具有独创性;能以有形形式固定的立体造型。案涉商品以组件配以详细安装说明书,按照说明书步骤图能够搭建成与所附图样一致的立体造型,属于“以有形形式固定”,故构成模型作品。
  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酒店客房内常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除部分矿泉水可免费使用外,大部分商品一般都会标价收费,其标价也...
在先注册商标与在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或类似,在先注册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在后注册商标的授权许可使用人擅自改变其授权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使其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从而导致消费者对二者之间商品的来源或经营关系产生混淆,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销售商在销售品牌商品时应在店招及店内装潢上合理使用商标。对于只销售特定商标商品的特许经销商而言,基于其特许经销的身份,在店招及店内装潢时使用特许经销商品的商标系基于销售的合理需要,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销售各种商标商品的销售商而言,其在店招和店内装潢时使用相关商标应基于其销售的合理需要。销售商店内确有销售某商标的商品时,在店招上使用该商品商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使消费者不会产生该店铺是仅销售该商标
侵权者常以涉案商品含有原料名称作为抗辩理由,但原料名称属于生产工艺的范畴,且在包装上过度使用原料名称,具有攀附知名商标的故意,故原料名称在实务中原则上认为不影响商标侵权的认定。
春节是消费的传统旺季,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质量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围绕节日消费热点,建立食...
《所见即所得》 漫画/李晓军 本报记者 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 王 晶 “一件大礼盒,居然就放了3小罐黑芝麻糊。把它们并排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