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一年多的跟进协调,我的执行款才能到位,这下我心里终于踏实了。”8月的一天,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法院的调解室外,宋宇拿到执...
原标题:江苏张家港:巧用知识产权化解发展难题 “近年来,我们聚焦创新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在全...
1.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在国际上已知名的商品,我国对其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仍应以其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必要。故认定该知名商品,应当结合该商品在中国境内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并适当考虑该商品在国外已知名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