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含有八个合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将一面印有“铁面无私斩奸恶 明镜高悬得民心”送到高法官团队手中,表达感激之情。被告已全部履行完支付义务,有效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原告陈某、翁某和被告罗某、王某系隔壁邻居,2022年,陈某发现其家中儿童房墙体发霉,并有渗水现场,陈某遂向物业求助,并与物业人员前去罗某和王某家查看渗水原因。现场查看后,陈某和翁某认为,漏水原因是罗某家空调安装不当排水不畅导致的,但罗某和王某认为,空调排水问题早已解决,陈某和翁某家渗水与自己无关,两方僵持不下。多次沟通无果后,为保障自己的权益,陈某和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给女同事发“520”“1314”红包,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认定被告杜某与吴某之间存在超越同事以外的关系,判决接受赠与的杜某返还吴某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36035元。
2023年1月,福鼎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B公司与被告福安市5家母婴乳品店的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各被告在没有得到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各自经营的店铺内,销售原告已注册过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原告在得知后,将各被告诉至福鼎法院,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立即销毁库存的产品,并要求各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80000元。
被告况某系上高县某渔业专业合作社社员,由于前几年经营不善,养殖亏本,导致拖欠合作社管理服务费45000元迟迟未缴纳,为尽快追回欠款,该合作社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及名下财产。
2022年7月中旬,原告江某因支付工程款向案外人杨某乙转款15万元,但在手机银行操作过程中,误将该款转入被告杨某甲名下账户。原告江某发现后,当即联系被告杨某甲,杨某甲则称,与江某素不相识,转错账的情况不可能存在。随后,江某向双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双峰法院依法冻结被告杨某甲名下账户存款15万元。2022年8月,原告江某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劳动者离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法院判决检测公司支付被告何先生工资4063元,并协助何先生解除广西检测工作上岗证的绑定。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再审案件,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王某超的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因诉讼参与人作虚假陈述,长垣法院作出司法惩罚决定书,对王某超拘留12天,罚款8万元;对原审被告胡某罚款1万元;对证人王某、郜某予以训诫,四名诉讼参与人均表示接受处罚。结案后,法院依法将王某超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现公安机关已立案。
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原告敦化市某装修公司为被告某啤酒店提供装修服务,装修总造价366271元,验收合格后该啤酒店已经开始经营,但因受疫情影响,该啤酒店大部分时间都在停业状态,故被告只支付了装修款220835元,尚有145436元装修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