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的搜索结果,共2527条

再婚后离婚,是否需要承担继子女的抚养义务?

  近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小唐调解室”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继子女抚养义务的离婚纠纷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涉及的...

被“问题外墙”砸中,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气球商贩”李某被高层建筑脱落的外墙砸中身亡一案。李某家住衡阳市石鼓区,该区一家商场生意...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

张某于2016年7月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019年2月离职。工作期间,张某存在加班情形,但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建筑公司依法支付其加班费,某建筑公司以张某的请求超过仲裁时效为由抗辩。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

浙江嘉兴桐乡法院上线“活查封”管理应用,实现动产保全“数智化”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法院创新运用5G+AI+LBS+区块链技术,实现动产“活查封”“数智化”。具体做法是,法院在保管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取代传统的封条查封,确保查封设备可正常使用,生产经营“不中断”运行。同时,5G网络实现了图像、视频的回传和留存,法官在手机端即可查看动产状态。

江苏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

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刚松公司)主营医用无纺布制品、手术衣、手术洞巾、手术包、PM2.5口罩及工业和民用防护类产品,厂区配备10万级无尘生产车间,产品远销海外,与世界500强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2018年,由于经营不善,加之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导致刚松公司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并于当年下半年停止生产经营。2019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刚松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张某奉、赵某辉破坏长江防护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张某奉、赵某辉为种植药材销售获利,未办理相关手续,在重庆市奉节县云雾乡采用挖掘机作业方式,损毁重点公益防护林地118.43亩。2017年4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以张某奉、赵某辉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40万元。该案审理期间,张某奉、赵某辉主动补植树苗,恢复植被。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沈某某诉胡某、邓某劳动争议案

2019年5月20日,沈某某入职某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万元。沈某某的月工资实际以2574元人民币加一定数额某虚拟货币的方式支付。2020年10月17日,沈某某因个人原因辞职。2020年11月27日,某公司注销,胡某、邓某系公司股东。后沈某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胡某、邓某支付工资等人民币53万余元。

父母异地共同抚养让儿童利益得到最优保障——李某诉朱某甲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朱某甲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同城居住,约定未成年儿子朱某乙由朱某甲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每周末接走探望并送回,时间有变动另行商定。2020年初,朱某甲因工作调动在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携朱某乙迁居至外埠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李某担心环境变化、两地分隔导致自己无法及时探望陪伴朱某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68514号民事判决书〕

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丽公司)系电影《悟空传》的著作权人,其将该影片音频后期制作事宜委托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华公司)执行,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有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派华公司违反保密约定将部分工作外包给案外人实际完成,并将新丽公司交付的电影素材以“WKZ”(即电影名称的拼音首字母)命名,通过百度网盘传输给案外人。

李某某与郑某某离婚纠纷案——涉家暴案件审理必须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

经李某某(女)申请,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禁止郑某某(男)对李某某实施殴打、威胁、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2018年6月8日李某某起诉离婚,7月23日两位书记员上门送达诉讼资料时,郑某某多次语言威胁并将留置的资料掷回书记员。7月25日两名法官、两名法警、一名书记员一行共计5人向郑某某送达诉讼资料,郑某某继续大吵大闹,拍桌子、辱骂送达的工作人员,近一个小时未能送达诉讼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