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年初,王某、谢某、闵某甲、闵某乙、闵某丙、闵某丁在国内共谋,商定合伙在缅北组建电诈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19年5月12日,闵某甲指使闵某丙、闵某丁纠集苏某等7人从湖北省武汉市飞至云南省西双版纳,联系“蛇头”偷渡至缅甸勐拉市,在东方侧楼组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2020年起,被告人杨某等人假借“弘扬伏羲文化”创立“万某合”网络平台,先后发展罗某、晏某等骨干成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对外销售“中华姓名学”“即刻旺运”“中华风水学”等课程。“万某合”网络平台将参与人按照不同交费额度设置多个级别,根据级别获取不同额度返利,并通过营造氛围、现身说法等方式,在线下授课过程中将杨某打造成“庚天缘大师”,配备四名“护法天使”,神化被告人杨某可改运势,助
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策划设立“某Token”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作为门槛费以获得增值服务,可利用平台“智能狗搬砖”技术在不同交易场所进行套利交易,并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数额,由平台按照智能搬砖收益
2021年8月,被告人李某经他人介绍下载“某某影视”App,明知该App以投资电影票房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会员,要求会员缴纳入会费,并按会员投资金额和发展会员数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其仍通过微信、熟人间宣传等方式推广该App并吸收会员。同年10月,李某被任命为“某某影视”山东区域总经理,11月19日“某某影视”App关闭,会员无法登录提现。经统计,李某发展下线
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钱某在经营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期间,伙同被告人赵某等人以“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为名,通过宣称国家支持等虚假宣传,安装运行少量充电桩,用充电、流量、广告收益为幌子,以直推奖、伯乐奖、级差奖、团队奖等奖项为诱饵收取费用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鼓励会员继续发展下一级会员
2013年5月,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深圳市善某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善某汇”)。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张某伙同查某、宋某等人,开发了“善某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并上线运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开展传销活动,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某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
民主与法制网讯(□黄靖 通讯员 王冰冰)7月10日,广州海警局联合广州市涉海职能部门、涉海企业、社会团体机构及村镇渔船民群众代表在南...
一段时间以来,在境外“蛇头”和组织者的引诱、招募下,非法移民活动出现新动向。国家移民管理局与有关国家移民执法部门开展了追缉在逃...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陈瑰琦)6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反诈中心在海边沙滩举行“反诈”宣传系列活动,特意制作...
6月26日10时,“6·26”国际禁毒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暨“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禁毒薪火永相传”主题宣传活动在西宁市举行,警务...